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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江县“大跃进”和人民公社化运动

作者:周建华 发布时间:2026-06-27 20:51:35 来源: 浏览次数:861

 
  当然,毫无疑问,农业“大跃进”是党在探索中国自己的建设社会主义道路过程中的一次严重失误,给党和人民造成了严重灾难,给社会主义事业造成了严重损失。同样,桃江的农业“大跃进”也给桃江的经济建设和人民生活造成了极大的困难。那么,客观实践与主观愿望出现如此巨大的反差,究竞是什么原因呢?其一,县委把建设社会主义,把根本改变贫穷落后的面貌看得太简单太容易了。这不仅表现在“苦战三年,彻底改变桃江面貌”的口号之中,而且也表现在桃江县委制定的规划之中,在桃江这样一个经济十分落后的县,仿佛只要苦战三年,就可以完成社会主义建设任务。这主要是社会主义改造的顺利,特别是农业合作化任务的迅速完成,使县委过分夸大了主观能动作用,以为只要在党的领导下,依靠群众,搞群众运动就可以创造任何奇迹,低估了根本改变落后面貌的艰巨性。其二,只怕冷不怕热,只反右不反“左”。从1957年整风反右派以来,不停地批判“右倾保守”,批判反冒进,批判“观潮派”、“稳妥派”、“秋后算账派”,而对说大话,吹牛皮,放空炮,不仅不加批评,而且还予以鼓励、表扬。这就造成这样一种风气:“右了”(当时通行按指标高低分左右)不得了。“左”了没什么。在不断批判“右倾保守”的气氛中,干部更害怕沾右的边。这种情绪就是指标层层加码、“浮夸风”盛风的重要思想根源。其三,对经济建设自身的特殊规律缺乏深入的理解,仍搬用革命斗争中大搞群众运动的方法来指导经济建设。当时县委只有领导土改和生产资料私有制的社会主义改造的工作经验,县委组织“大跃进”的基本思路,就是把在土改中大搞群众运动的传统工作方法运用到经济建设上来,大兵团作战修水利,搞工具改革,各种“大办”一拥而上。搞社会主义建设,要走群众路线,充分发挥群众的积极性,这当然是必要的和正确的。但是,搞建设毕竟不同于搞土改,而且群众运动也不是贯彻群众路线的唯一形式。搞建设主要是要处理好人与自然的关系问题,这跟土改所要解决的矛盾是根本不同的。1959年的毁林开荒造成水土流失,就是只依靠群众运动猛干、乱干。这样势必破坏经济平衡,搞乱生产秩序,造成社会财富的巨大浪费。在工具改革中,因为搞“车子化运动、”“滚珠轴轮化运动”、“绳索牵引机化运动”等等,结果也事与愿违,造成很大的浪费。其四、不考虑县情、社情,不从各地的实际出发,分类指导,因地制宜,盲目搬用外地经验,要求普遍推广,全县搞一刀切,以致不顾各地的自然条件和耕作习惯的差别,一律搞深耕改土和密植;不顾山区和丘陵平地的差别,一律推行以蓄为主的治水方针。其五,与民争利,对农民实行了“剥夺”。在“大跃进”的各种“大办”中,桃江的各级政府经常无偿地调用集体的土地、物质和劳力。甚至大量地拆毁社员的房屋,据统计,在“大跃进”期间,占用集体土地1.84万亩,砍伐林木310多万根,调用劳动日547万多个,耕牛352头,拆毁社员住房7万多间,占用住房1.2万间,无偿调用社员用具26.3万件,生猪5万多头,家禽22万多只,总价值1250多万元。这种侵害农民利益和对农民实行“剥夺”的严重行为,引起广大农民的极端不满,给农业生产带来了灾难性的后果。
  搞经济建设,要掌握经济发展的客观规律,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加强调查研究,不能搞脱离实际的高指标和不顾客观规律的主观随意性。如果按客观经济规律办事,科学发展,国民经济可以发展得快一些。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改革开放的实践证明,加快经济的发展是可能的。

  
  作者:周建华 男 北师大中文系本科毕业 中学高级教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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