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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林市召开学习贯彻实施《地方志工作条例》座谈会

作者:谢小英 发布时间:2026-06-27 22:15:21 来源: 浏览次数:1051

 
2006年6月20日,桂林市召开学习贯彻实施国务院颁布的《地方志工作条例》座谈会。市长张秀隆,市委常委、市委宣传部部长韦广雄,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林观华,副市长汤杰等市领导,市地方志编纂委员会全体成员,市五城区政府分管地方志工作的领导及区志办领导,市志办全体人员,市政府办、市政府法制办、市编制办、市保密局、市档案局、市警备区等部门领导近百人参加座谈会。市政府秘书长蒋炳穗主持会议。
  会上,市长张秀隆要求,全市要认真贯彻实施《地方志工作条例》,修志是一项连续、长期性的工作,要将修志工作纳入本地经济社会发展计划和政府工作任务之中,为修志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年鉴编纂是修志的基础工作和重要组成部分,要进一步加强。确保我市第二轮地方志编纂工作顺利进行。
  市志办主任唐群森作《认真学习〈地方志工作条例〉,全面推进桂林市第二轮地方志书编纂工作》的发言。阳朔县、叠彩区、民政局分管领导作交流发言。
  首轮《桂林市志》于1997年由中华书局出版发行。二轮修志工作从2004年10月正式启动,目前续志编纂方案和篇目已完成初稿。
                                       ( 谢小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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