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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代方志序跋凡例探论

作者:张英聘 发布时间:2026-06-28 16:27:29 来源:作者投稿 浏览次数:4833

 
方志的序跋凡例是志书的有机组成部分,许多方志学家、编纂者的修志理论、观点主张、纂志目的、修志经验等均散见其中。藉此或反映志书的内容与特点,或总结修志的经验,或讨论方志编纂的体例、方法,从而为中国方志文化传统的继承与创新、方志编纂理论的丰富发展,奠定了良好的基础。笔者通过阅读明代方志,愈益感到序跋凡例在编修地方志中的特殊重要性。兹仅就所见,对明代方志序跋凡例的有关内容试作梳理,略陈鄙见。

  一、序与跋
  方志的序,着重介绍方志的源流、编次体例、修志的目的、意义与功用等内容。从序的形式看,明代方志的志序有前序、后序。置于卷首者称为前序,有序、叙、序言、弁言等名称,简称为序;后序附于书末,称为跋、跋语、后跋、后序、志后、跋志后等。在内容上序跋有许多重复,序的记述要广泛,跋主要侧重在修志源流、成书经过、志书内容评介与考释,有时也涉及刊刻等情况。从数量而言,一般序要多于跋,而且从明代开始,不同于宋元以前方志的一个显著特点是方志的序跋呈现增多的趋势。如以明代南京地区一些府州县志(1)为例,明代中期以前,一般志书是一序或二序一跋,甚至有的无跋,多序多跋的情况不多见。明代中期以后渐有多序志书刊刻,如苏州府吴县,嘉靖《吴邑志》仅有杨循吉一序,而崇祯《吴县志》就有五序。可见序是方志不可或缺的内涵之一,也是志体的重要标志。
  从题序的身份来看,见于志书记载署明身份的有:文林郎知县事、赐进士第文林郎知县事、知县事、知州事、知府事、前太常寺卿掌国子祭酒事翰林侍读经筵讲官同修国史邑人、赐进士第奉议大夫浙江按察司佥事前河南道监察御史郡人、赐进士出身奉政大夫南京工部虞衡清吏司郎中、嘉议大夫吏部右侍郎国史副总裁、赐进士及第嘉议大夫南京礼部右侍郎前太常寺卿国子祭酒翰林侍读经筵讲官同修国史郡人、赐进士出身大中大夫江西布政使司右参议论功钦升左布政使致仕、赐进士第大中大夫太仆寺卿前礼科给事中郡人、赐进士第奉政大夫修政庶尹南京户部郎中、致仕四川重庆府合州同知正事前乡贡进士邑人、赐进士出身中顺大夫右春坊右庶子兼翰林院修撰经筵讲官编纂御札同修会典前山西按察司副使奉敕提督学政致仕邑后学、赐进士出身奉训大夫直隶扬州府通州知州、儒学教谕、赐进士出身嘉议大夫前都察院右副都御史两京大理太仆寺卿、赐进士第奉政大夫南京刑部广东司郎中前知县事、嘉议大夫吏部右侍郎前詹事府少詹事兼翰林侍读学士、钦差巡按直隶监察御史、中顺大夫淮安府知府前进士评大理司事、赐进士出身中议大夫赞治尹河南按察司副使奉敕提学前秘阁编纂官、赐进士第右春坊司直兼翰林院国史检讨致仕州人、州判事、赐进士第文林郎江西道监察御史、赐进士第太仓州同知前承刑部主事、赐进士出身中顺大夫知府事前刑部郎中、赐同进士出身日讲官右春坊右谕德兼翰林院侍讲纂修《大明会典》持节册封益藩前左春坊左赞善翰林院检讨文华殿平台暖阁召对记注邑人、赐同进士出身嘉议大夫刑部右侍郎邑人、赐同进士出身文林郎知县事、赐进士出身中宪大夫奉敕整饬海州等处兵备辽东行太仆司少卿致仕邑人、赐进士出身从侍郎吏科给事中前翰林院庶吉士、礼部主客郎中、特进光禄大夫左柱国少师兼太子太师礼部尚书中极殿大学士知制诰经筵总裁国史会典等。这些题序者的职衔,虽然如同中国方志文化一样渊源丰富,具有光宗耀祖的荣誉,和被封建统治者所认可的合法身份与美丽光环。但从题序者的实际身份来看,题序者多为一地方志纂修的主修官、同修官或上级主管官员甚至更高一级的官员,其中也不乏实际的编纂者、同郡邑的名流士绅及致仕官员等精英分子。由此也从一个侧面反映出我国方志编修的政府行为官修性并存的特点。
  不仅如此,在序跋中也大量地保留了主修官的职责,以及遴选人才、筹款设局组织方志编纂经过的记载。明代文士王鏊在其《重修姑苏志序》中即翔实地记载了几任知府主修苏州府志的事迹:“成化间,鄱易丘侯霁守苏,则有志修述,时则有若刘参政昌、李中舍应祯、陈训导颀各应聘修纂,会丘罢去,事遂已。弘治中,河南史侯简、曹侯凤又皆继为之,时则有若张佥事习、都进士穆,而裁决于吴文定公宽,久之二侯相继去,文定公不禄,书竟不就。然文定之惓惓是书也,虽病在告,未尝释手,淡墨细书,积满箱案。今广东林侯世远有近侍来守,才优政举,化行讼息,宿弊尽剗,文事聿兴,一目抢文定遗稿。......侯乃延聘文学,得同志者七人,相与讨论,合范庐二志,参以近事,越八月成,得六十卷,以复于侯,发凡举例,一以文定之旧”(2)。江浦县,洪武二十四年(1391)“改辟于旷山之阳,隶应天为畿县,旧未有志。先是邑大夫宜春张君尝欲纂之矣而未逮,黄岩章君亦既辑之矣而无传,……万历改元之明年,永定沈君观瀛以名进士来知县事,师古循吏,施于有政……独有感于邑之文献不足征也。……遂设局公署,慨然以身总其事,属学官暨乡先生之博而雅者若朱君草心、张君草窗董之,檄诸生之秀而文者若陆子察、张子梦柏、余子希泗、杨子誉弓、子九德、朱子云龙、张子可重、毛子从吉、韩子植佐之。于是,相与编摩扬扢,撰次校雠,本之郡乘,考之二十一史,参之一统、南畿滁、和、六合诸志,而又酌以此心之权度,信者存之,疑者阙之,芜者删之,舛者厘之”(3)。可见修志尤其是修出一部名符其实的佳志,须有“相与讨论”、“ 编摩扬扢”、“考参权度”、“信存疑阙”、“芜删舛厘”等复杂过程,并非一蹴而就,轻而易举。主修者的“学之博、才之优、识之远、见之定”(4),更是关系一部志书编纂能否顺利完成而且体例完善、内容丰富的一个关键。
  方志纂修者在序跋中,还反复强调修志之难、修志之重要。其所以如此,关键在于编修方志关系封建国家之长治久安、人民之安居乐业。如有的志序开宗明义:“欲知民之性以制宽猛之宜,物土之利以经出入之法,察俗之尚以节丰俭之中,通一国之政如其家,当讲画详明细大不捐。然疆域殊方风土异宜,壤地之所自出,贡赋之所由生,凡所以尽人之情而极事之变,与夫建置、沿革之因时,名宦乡贤之代作,足以示劝戒而系人心之好恶。其称名也,博为类也,迹而不可厌其为术也,莫要于志。故志之为道切于民生,益于治理,以佐家国之安,可不重乎?”(5)志书不仅是关系国计民生、乡情土风之治的信史,而且为“后之官郡邑而览图牒者”提供“尚友循良”之“典刑”,“艺极以陈教化……载事迹劝惩……经国之绪见矣。故曰:理道之所资也”(6)。正是由于方志具有这种资治教化不可替代的作用与特点,所以历朝历代封建统治者都十分重视修志,因此这一优良文化传统使志书编修代代相续,成为中华文明发展的载体之一。
  中国是史学最发达的国度之一,然而修志难于修史,却是史家的共识。就明代方志而言,其材料的翔实丰富多为后来的史家所称道,证明其取材科学,布局合理,对前志有的继承与创新,有其可取之处,反映了时代发展的基本脉络。如嘉靖《徐州志》序言中称:该志“且探遐发,潜上下今昔具次,……取材相丽,芜治而阙者亦完”(7)。对此,嘉靖《江阴县志》的编纂者有明确的阐述。江阴“宋有刻本凡十卷,教授郑应甲、郭庭坚为之,是时江阴为军。元至元间尝一翻刻,皆仍故也”。入明而修者“有若贺子徽氏、颜瑄氏种种而出,于是称县志焉。因革之初,旁咨事实,多出亭父里魁之言,文或不副,大抵然矣。弘治癸丑,兰溪黄君为令,思皇作者罗络希闻,剖析疑义,雄辞环辩,自成一家之言。……后若干年宗黄而续志,凡得九卷,曰方谟氏。合前后观之,或谓黄之志缛也,多取而寡要,奇搜而眩实,君子思见其初焉。夫初者,宋人业,略也。由略而详可矣,比其详也,不胜其文,是故志之难也”(8)。指出明代志书虽有追求文辞藻丽繁缛之弊,但确也道出修志取材之难的问题,此其一;其二,修志之难还在于经费的筹集不易,于是乎捐俸赞助梓刻的并非罕见。如弘治《吴江志》修成后,“方议梓行,而邑大夫皆力赞焉。乃与县丞铜仁庐君金、济南张君源、陕右张君珝、主簿香河孙君祥、典史东广叶君丛英各捐俸为倡,而邑人好事者皆乐助也。遂命工绣诸梓”(9)。其三,其难还在于遴选合适的纂修者。因为人才的遴选,修志者的素质至关重要,这是修好一部志书的关键所在。对于一部志书而言,不仅主持修志者需要贤守贤令组织权衡,而且编纂者也要有远见卓识,基本条件是“学不博者不能为,才不优者不遐为,识不远者昧于取舍,为之苟且,且见不定者沮于旁议,为之迁就。该一登于册斯垂不朽而名者众之所趋,此其为之所以不易”。从这一角度考虑,历代修志“屡废而不举者无足怪也”(10)。除此之外,修志的组织与协调工作也是事繁工巨的。
  综上所述,序跋中对这些问题的记述,都是丰富经验的总结,对后世修志者也是可资借鉴的宝贵财富。此外,在序跋中还对修志源流、方志性质、体例、编纂方法、修志要求与目的、意义等理论问题有许多精辟的阐述。从某种程度而言,序跋与凡例的形式次序虽有别,但作为志书的有机组成部分,其内容却有相趋一致的特点。

  二、关于凡例
  方志凡例是叙述志书编纂宗旨、体例、规则等内容的条例,其种类颇多,有全国性统一要求修志的凡例,如明永乐十年(1412)、十六年两次颁布的《纂修志书凡例》(11),是明朝要求各布政司及府州县修志遵守的法则。而对于各不同年代形成的志书而言,也有各自的编纂规范。但值得注意的是,从永乐年间制定的凡例开始,全国各布政司、府州县及各卫所所修的志书,体例内容基本统一,之后的志书编修都是在此基础上发展和完善的,这不仅是对宋元以来方志编纂的重大突破,甚至对清代乃至民国以后的方志编修产生了深远影响。由于志书的种类众多,因而也使志书的凡例名称出现了形式多样的表示方法,或云序例、叙例、义例、例言等等。从明代现存志书的情况来看,这些志书的凡例基本遵循了封建政府对志书编纂的基础上要求,又有自己的创新和特点。具体到某一部书,凡例即是该书编纂的原则规条,又是约束和检验志书内容是否遵循这些原则的准绳。如崇祯《砀山县志》的“凡例”规定:“郡邑各自为纪,要皆遵照《大明一统志》例,但郡志略邑志详,……属以事类,虽篇目多寡不同,无非据其实而次第之”(12)。
  从志书编纂学的要求来看,凡例在志书中起着提纲挈领的重要作用,并与序跋相辅相成。无序跋的志书常被视为阙典,“无文以弁诸首,殆有裘之无领,网之无纲”(13)。同样,若志书缺少了凡例,也就意味着志书编纂失去了可操作性的纲领。因此,序跋与凡例是一部志书不可缺少的部分,其设置是有利于志书编纂的,在某些问题的阐述上其趋向是一致的。
  对修志之难,修志不易,在凡例中也有许多描述和记载。明隆庆《仪真县志》“序例”首载:“修史之难也,无出于志,江淹(14)尝言之矣。文中子则曰史之失自(司马)迁、(班)固始。纪繁而志寡,仪真一邑之志尔必也。省其繁核而信毋狥于俗,斯法而不私,庶几乎志哉!”(15)
  在序跋和凡例中,开篇均有对本地修志的源流的追述。一般来说,一地方志的初修,无论从体例还是内容上都为后世续修志书创立了规模,此后志书的编修都是在此基础上进一步完善和创新的,这样一来必然涉及对旧志的取材及关系的处理、鉴别和评价。在这一点上,序跋凡例在表述各自的意义时,确有相通的倾向。如申嘉瑞在明隆庆《重修仪真县志序》中所述:“仪真盖古真州也,统六合、扬子,为江淮要会,历代以来沿革不一,逮我明兴,两都并建,始定为邑。……宋有嘉定志二十二卷,代殊事异,政体无关。永乐、嘉靖二志体裁各别,续可纪载者更多。余承乏是邑,……诸生以志为言,乃延邑人李大尹文、陈别驾国光、邑博刘鼎辈暨诸生之博洽者共载笔焉。八阅月而志成,其目二十有一,为卷一十有四。余悉考核详定,非敢谓是非不谬于圣人,以备一邑之故实而已。”(16)而在该志的“序例”中亦明确谈到“真之地乘,宋嘉定有志、宝祐有志,皇明永乐有志、嘉靖有志矣。粤考其叙第,存其所可据者,不敢以改废而遗诸不可考者”。由此可见,序例所谈到的内容比序跋更明确,而且对旧志的处理有明确的操作原则。又如嘉靖《通州志》钟汪叙所言:“通古有通州志,世远无传,……弘治间傅守属训导施君纂集而讹缺殊甚,厥后蒋守尝聘邦荐士顾子子安更修,未就而蒋去,因循斯今,遂使一方数百千载之文献几于无征。曩予承乏是邦,……今年(嘉靖九年)春莆荐士,……成之,再阅月而梓……盖自建州以至今日下上旁搜,掇拾靡溃,其事殆倍蓰于旧,其文则删润鲜有存者矣。其纲条井列,义例严确,盖皆有意焉。”(17)该志的“凡例”亦云:“通州旧志无传,惟有弘治间所修者多讹缺正□,戊寅蒋守聘荐士顾磐洎诸彦修之,则但具稿,西木成篇。嘉靖改元修实录,则荐士胡介、钱巏犹在诸生时采辑上之。乙酉修维扬志,则又胡介、丁鈇编纂事类上之。进其所据者,多得此稿耳。旁搜芟补,岂无遗轶,幸博古君子正之。”可见序与凡例在文字的阐述上各有详略,各有侧重点;同时,对旧志的溯源、材料的取舍也是有一定的指导原则。
  凡例相对序跋而言,着重于对方志理论的阐述,如对方志性质,嘉靖《昆山县志》凡例云:“志固一邑之史,然其体不同。故于人片善必录,微暇必掩,有记载而无褒贬焉。然褒贬亦自寓矣。”(18) 嘉靖《宝应县志》义例云:“志史也,事必核,文必当,义必精。夫是之谓史”(19)。对此,嘉靖《全辽志》李辅后序亦有相似的文字:“夫志,古史之流也。史纪列国之理乱,志述一方之美恶。垂法戒而备观省,其义则一。”(20)李东阳在嘉靖《许州志》序中认为“志,史类也”,“大则史,小则志,兼行而互证”(21)。对志书功用的描述,弘治《句容县志》周琦序云:“国之志犹国之史,郡邑之志亦郡邑之史,史昭鉴戒而志与之等,是故修志之笔当不下之修史。凡为郡邑者必先考志,始自名宦以为鉴戒,末复以次求之人物,凡风俗、户口、田野、山川、坛壝以下则治民事神之道以备,而治体立焉,然则志之有补于治也如是”。凡例中关于志书功用的论述很多,渗透着志书有资政教、有裨风化昭往鉴来的意义。“世不能无升降 ,俗不能无污隆,人不能无贤否,政不能无得失,名宦征于既去,乡贤定于抑 后,比类而书,有补于鉴戒可也”(22)。万历《重修昆山县志》凡例:“志所以稽往迹劝将来也,故有美而无剌,然狥私而溢美非公也。适以重往者之累而贻来者之几,尔若徇私而作恶,则其罪益大矣,故慎之”(23)。
  凡例与序跋有相通的一面,但不完全一致,凡例贵在简明扼要,原则性、操作性很强。如万历《宁国府志》“凡例”讲“郡邑制置沿革、水旱灾祥、兵戎变乱、建造兴举,诸凡关系重大者仿史勒为郡纪,庶提纲挈要,一览可得其大致焉”。其目的在于志书编纂时便于遵循,因而也涉及到许多具体问题。如体例的制定,万历《兴化县新志》凡例规定:“志者天文、地理、人事之纪也,志凡三卷,此处三焉。有秩官故益之以人官,有才贤故益之以人文,有述作故益之以词翰,有遗事故益之以外纪。”(24)从而确立了该书纲目的规范。如“详近而略远”(25)的原则, “名宦人物书其殁者,其见存虽有异绩者法不得书,惟纪名氏以方矣”(26)。然而对于人物立传等具体理论与编纂原则的探讨,远非一部分的凡例所能涵盖的,但它涉及到志书编修中某些具有共性与编纂性的问题。

  三、序跋凡例的特征
  志书的序跋凡例在全书中具有纲领性的作用,好的序跋与凡例可以为志书增添光彩,起到画龙点睛、统领全局的作用。翻阅旧志的序跋凡例,除了上面讨论的彼此重复交叉问题,也不免有抄袭或粗制滥造之作。从总体来看,序跋凡例内容的丰富与完善,不仅标志着我国方志纂修体例的成熟,而且反映了许多规律性的特征。
  1.规范性。序跋凡例应该记述什么样的内容,要说明与反映什么样的问题?明代方志体例越来越趋向完备和规范,从明永乐以后,志书的体例格局、图表纪传等体裁的使用、篇目设置、内容记述基本已定型。因此,志书在编排上,基本遵循这个统一的凡例来规定自己的内容,反映本地域的特色。方志是要不断纂修,因而,这涉及到修志方法、纂修目的与要求,对旧志处理上持何原则。在具体编纂上,可以说从明永乐年间《纂修志书凡例》的颁布,也就为志书定下了基本规模,该“凡例”规定:建置沿革、分野,疆域、城池、里至,山川,坊郭、乡镇,土产、贡赋,风俗、形势,户口,学校,军卫,廨舍,寺观、祠庙、桥梁,古迹、城郭、故址、宫室、台榭、陵墓、关寨、岩洞、园池、井泉、陂堰、景物、宦绩,人物,仙释,杂志,诗文(27)。以后的志书编修都是在这个凡例基础上,结合各地区的特点而设置并加以完善。所以无论序跋中涉及到的篇目设置、取材原则,还是凡例的一一规定,都渗透着志书纂修的规范。
  2.信实性。方志作为资料性的记述,贵在资料与事实的可信、可靠,所以在不可序跋凡例中都强调志书的信实性。“稽众而置疑,杜谀而核实,韪正而绌诬”(28)。“凡旧志缺略者据故老载纂公议,裁定增入。……征之文献,可信与情允协者收录,……误采者正之”(29)。不少志书凡例还有类似这样的说明,“信以传信,疑以传疑,史家旧法。中间有误,须案据明白,始敢改正;若无案据,姑以旧志为主云。志内事类,一时采访未备,考校未精,其所以补正之者,深有望于后来同志诸君子”(30)。所以志书的资料除了文献,档案中登载的,有大量的来自调查访问,前文所引关于几个采访的凡例就足以证明。序跋中亦有这样的文字,明人王崇在嘉靖《直隶池州府志序》中云:“者志,记也,所以记事之实也。”(31)是为了保存文献而作,所以有人提出“夫志何为者也,纪载郡之封域、山川、户口、物产、人才、风俗以至城池廨宇、井邑、第宅、前贤遗迹,下至佛老之庐,皆类次族分,使四境之内可按籍而知,而一代之文献大不至无征焉。”(32)方志要作为一方信史昭往鉴来,序跋凡例也体现了这一特点。
  3.时代性。方志区别于史的一个明显特征是着重记述当代,“文献有征,方幸其可以信今而传后”(33)。对于修志的目的,嘉靖《江阴县志》唐顺之序明确提出:“国邑之有志,本以经世,而不以博物,则得之矣”(34)。嘉靖《六合县志》也有明确的阐述:“居者可以观俗,仕者可以观政,学者可以观教”。正是基于这样的目的与要求,“凡山川、古迹有关于贤人君子者必书,道路、津梁有便于人民者必录;声名、文物、忠孝、节义,有关于风化者必极其详;户口、赋税、力役、兵防,有关于国计者必极其备,以至天灾物怪所以警在位,僧宫道舍所以聚游手者,无不周悉举旧志所不收或收而失实,或讹而相冒,或混而无别,或析而无当,悉厘正之。……有心君子按图展志,……亦不胜桑土绸缪之感焉。”(35)所以,明代方志与以往不同的是时代气息明显增强,甚至如“赋役日加,饥役未已,富者变为贫乏,良民流于盗賊”(36)等社会问题,也在志书中得以反映。从这一层面考虑,这也就使序跋凡例由于志书内容对现实的关注,而有了明显的时代性。
  4.科学性。明代志书所蕴涵的内容是丰富的,无论志书的门类设置、材料的取舍,还是体例的制定,序跋凡例的规定都更为科学。嘉靖《江阴县志》“门分别类,事各有归,而不相殽,示纲领可寻也。先为发凡举例,示准绳在兹,其去取非敢私为异同也”(37)。这样的观点,就使编纂者在记述上采取公允而客观的态度。另如弘治《吴江志》“凡例”首载:“事实始末前元有旧图经残缺不全,本朝洪武十一年、永乐十六年、景泰五年俱曾奉文纂修,意当时必迫于限期,拘于凡例,未免得此失彼,而稿之存者有多传写舛讹,人亦罕见。今取三稿前图经合而为一之,又参之以范氏吴郡志、庐氏苏州府志及诸史百氏古今碑刻谱牒,与夫故老之所传,诵平日之所见闻,一一录之,以备编辑;门类题目凡三十八,各有小序。”这就说明该志在编纂方法上,是克服了旧有志书的缺陷,保留了可取舍的内容,又增加了史传碑刻及采访故老的内容、平日之见闻。在类目的设置上,冠以小序,即使各部分的记载有章法可循,也使应该记载的内容更明确,突出志书的特点。在其它方面,如“集文”即艺文的规定“不拘今古,惟善是取,俱以朝代为先后”等等。这种做法在其它志书中也普遍存在,不仅是科学而审慎的,而且也是值得借鉴的。
  当然,序跋与凡例毕竟是志书的一部分,所表现出来的种种特征可以说是志书内容的反映。随着我国方志编修的成熟与完善,序跋凡例的记述也逐渐走向成熟与发展。
  综观明代方志,序跋凡例所表现出来的丰富内容,无论是经验总结,还是理论问题的探索,都是方志研究继承与创新问题的切入点。但由于笔者所见有限,以上所述恐非能反映序跋凡例内容的全部,也许很不完善,惟抛砖引玉,希望能对方志研究有所裨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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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
  (1)即明代南直隶十八府州县。
  (2)[正德>《姑苏志》王鏊序,天一阁明代方志选刊影印明正德刻本。
   (3)[万历>《江浦县志》周一经序,天一阁明代方志选刊影印明万历刻本。
  (4)[弘治>《徽州府志》汪舜民序,天一阁明代方志选刊影印明弘治刻本。
  (5)[嘉靖>《徽州府志》汪尚宁序,书目文献出版社北京图书馆古籍珍本丛刊影印明嘉靖刻本。
  (6)[嘉靖>《徽州府志》胡松序。
  (7)[嘉靖>《徐州志》王延序,台北成文出版社1983年3月影印嘉靖间刻本。
  (8)[嘉靖>《江阴县志》张衮序,天一阁明代方志选刊影印明嘉靖刻本。
  (9)莫旦撰[弘治>《吴江志》孙显序,台湾学生书局1987年6月影印明弘治刻本。
  (10)[弘治>《徽州府志》汪舜民序,天一阁明代方志选刊影印明弘治刻本。
  (11)载明[正德>《莘县志》天一阁明代方志选刊影印明正德刻本。
  (12)[崇祯>《砀山县志》,国家图书馆分馆藏明崇祯十二年刻本。
  (13)[弘治>《句容县志》曾升后序,天一阁明代方志选刊影印明弘治刻本。
  (14)江淹:字文通,南朝济阳考城人,文学家,历仕梁、陈、隋三朝,著有《恨赋》、《别赋》,驰名文坛。录王晓岩《历代名人论方志》第82页,辽宁大学出版社1986年12月版。
  (15)[隆庆>《仪真县志》,1963年6月上海古籍书店据宁波天一阁藏明隆庆刻本。
   (16)[嘉靖>《通州志》,天一阁藏明嘉靖刻本。
  (17)[嘉靖>《昆山县志》,1963年上海古籍书店据宁波天一阁藏明嘉靖刻本影印。
  (18)闻人诠撰[嘉靖>《宝应县志》,1962年4月上海古籍书店据宁波天一阁藏明嘉靖刻本。
  (19)李辅等修、陈绛等纂[嘉靖>《全辽志》,金毓黻校订《辽海丛书》本。
  (20)载王晓岩《历代名人论方志》第82页,辽宁大学出版社1986年12
  (21)[隆庆>《仪真县志》序例。
  (22)周世昌撰[万历>《重修昆山县志》,台湾学生书局1987年6月影印本。
  (23)陈俊等修、沈懋学等纂[万历>《宁国府志》,台北成文出版社1984年3月影印明万历五年刊本。
   (24)欧阳东凤修,严锜等纂[万历>《兴华县新志》台北成文出版社1983年3月影印明万历十九年手抄本。
  (25)[正德>《颍州志》凡例,1963年12月上海古籍书店据宁波天一阁藏明正德刻本影印。
  (26)[嘉靖>《高淳县志》凡例,1963年4月上海古籍书店据宁波天一阁藏明嘉靖刻本影印。
  (27)明永乐十六年《纂修志书凡例》,参见傅振伦《中国史志论丛》浙江人民出版社1986年版。
  (28)[万历>《江浦县志》凡例。天一阁明代方志选刊据明嘉靖刻本影印
  (29)[嘉靖>《江浦县志》凡例。
  (30)黄文鸑纂修 [正德>《新城县志》凡例,正德十一年刻本。
  (31)[嘉靖>《池州府志》王崇序,1962年6月上海古籍书店据宁波天一阁藏明嘉靖刻本影印。
  (32)[正德>《姑苏志》王鏊序。
  (33)[嘉靖>《吴江志》曹麟序,台湾学生书局1987年6月影印嘉靖四十年刊本。
  (34)[嘉靖>《江阴县志》,天一阁藏明嘉靖刻本影印。
  (35)[崇祯>《吴县志》徐汧序,天一阁藏明崇祯刻本影印。
  (36)[崇祯>《吴县志》徐汧序,天一阁藏明崇祯刻本影印。
  (37)[嘉靖>《江阴县志》张衮序,1963年7月上海古籍书店据宁波天一阁藏明嘉靖刻本影印。

  本文收入《第八届明史国际学术讨论会论文集》,湖南人民出版社2001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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