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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济南市部门志编纂的几点思考

作者:庞新华 发布时间:2026-06-27 21:33:07 来源:作者投稿 浏览次数:1257

 
自上世纪80年代以来,济南市在编纂济南市志和各县区志的同时,编纂完成了一大批专业(行业)志、部门志、乡镇(街道)村志等。截至2008年10月,全市共编纂完成专业(行业)、部门志约150部。这些志书涉及全市120多个行业或部门,既有正式出版物,也有新闻出版局准印或作为内部资料留存的志书,共留存文字资料近10亿字,为研究济南历史、了解济南地情保存了丰富而宝贵的史料。
  二轮修志启动以来,济南市史志办通过和各承编单位进行业务研讨和交流,除了做好《济南市志》(1986—2005)编修工作以外,积极推动有条件有意向的单位部门进行专业(行业)志、部门志的编纂。《济南树木志》、《济南民政志》、《济南纺织工业志》、《山东工商志济南分志》等一批专业(行业)志、部门志已经出版,科技、水利、财政、粮食、外事等部门也已经基本完成或正在着手部门志的编纂。下面对专业(行业)志、部门志的编纂谈几点粗浅的看法,希望对各部门的修志工作有一些启示。
  一、领导决策和重视是前提
  领导重视不是空话,一个部门是否要修部门志或专业志,决定权在单位的领导。史志部门可以做工作,但毕竟部门志的编纂是一个部门一项不小的系统工程,涉及人员调配、资金安排等,不是一两个人短时间内可以完成的,所以部门领导会全盘考虑,虽有必要,且意义重大,但肯定要以不影响中心业务工作为前提;而且领导的眼光、志趣都是决定是否编纂部门志的因素。在与各承编单位接触的时候,一般要根据部门实际情况去推动这项工作,我们的思路是先选取一批经济条件较好、人员较为充沛、领导有修志意向和修志意义更为重大的部门,先期着手部门志的编纂,有一定的成果后再通过示范带动、推广经验,使尽可能多的部门开展专业(行业)志、部门志的编纂。经过一年多试点和推动,已初见成效。
  一个单位或部门领导如果能够重视部门志编纂,就会自然而然的给这项工作提供力所能及的方便和条件,帮助协调好单位内部或对外的关系;同时给予人员、资金、设备,以及必要的政策支持。所以领导决策和重视是开展和做好这项工作的前提。
  二、好的修志班子是基础
  专业(行业)志、部门志的编纂需要一个得力的修志班子,从济南市部门志编纂比较成功的单位来看,这是必备条件。
  好的班子首先要有一个好的主编。作为部门志的主编,既要懂本部门的业务,对过去20年的部门工作有一个宏观、系统的把握,同时又有较高的文字处理能力。如市水利局的原总工程师秦若轼、市科技局情报科研所所长刘善同都属于这种情况,而且难能可贵的是他们还参与过一轮修志工作,有着丰富的修志实践经验。
  一个得力的修志班子,少则可两三人,多则七八人,老中青搭配,知识结构合理。班子成员要分工科学,任务明确,既体现分工,更注重合作。目前大多数部门是返聘本部门本单位的离退休老同志参与这项工作,他们时间充裕、阅历丰富,能坐的住,靠的上,很适合修志工作。部门负责组织协调的同志要做好服务工作,为部门志的编纂多提供便利和支持。
  在正式开展工作之前,要采用合适的形式对修志班子进行编纂业务培训,对地方志的基础知识和编纂规范进行初步学习,对志书特别是部门志要有一个较为准确的认识。在修志过程中,尽量争取各级史志部门的业务支持和专业指导,加强交流沟通,避免做或少做无用功。
  三、科学规范的工作程序和方法是保证
  部门志的编纂是一项系统工程,在一定质量体系内顺利完成这项工作,必须要有科学规范的工作程序和工作方法。
  部门志编纂一般要遵循以下工作流程:建立班子、设计篇目、收集资料、撰写初稿、统编总纂、出版发行。建立班子后首先要制定编纂工作方案,明确部门志编纂的指导思想、编纂体例、组织领导、工作步骤。按照工作流程统筹安排时间、人员和经费,环环相扣,确保顺利完成阶段性编修任务,使整个过程有条不紊,张弛有度。
  如果是各业务处室直接给编修班子提供资料或初稿的工作模式,那么编修班子在这之前就要制定明确的志稿内容标准和要求。以免因为标准不一或模糊,而造成各部分志稿良莠不齐,增加总纂统编的难度,形成夹生饭。如果是一个固定的写作班子自始至终完成编修任务,篇目和初稿完成后要注意争取业务处室的意见和建议,对于业务工作的记述他们有发言权。
  在每一个工作环节中,科学实用的工作方法可以提高工作效率,起到事半功倍的效果。以收集资料为例,市科技局情报科研所利用日常采集科技情报的做法,通过信函调查、网络搜集、采访调研等手段,对单位所存文字资料进行补充、旁证,使入志资料更加丰富、准确,具有开创性,很有借鉴意义。
  四、提升质量是志书生存的内在要求
  一部优秀的部门志应该是朴实、严谨、科学的资料性著述,实现思想性、资料性和实用性的和谐统一。既能经受历史的检验,又能发挥资政育人的功能。如果把部门志仅仅编纂成一本简单的资料汇编,其历史价值、现实意义就要大打折扣,甚至部门志的存在也要受人质疑。
  笔者认为资料丰富、形式规范是部门志质量最集中的体现。部门志与市志相比,编纂体例、内容收录、装帧设计等可以相对灵活,如一些无法在市志中出现的内容完全可以在部门志中反映,更全面、更详细的反映部门的人物、工作。在一定的规范内,尽可能全面系统地反映事业的发展历史和全貌,突出时代和地方特征,处理好专业(行业)特点。
  规范即地方志的规范。部门志作为反映某一行业、部门事业发展综合情况的资料性著述,既然定性为地方志书,就应该尽量向规范的志书靠拢。如《<济南市志>(1986~2005)编纂行文规范》对市志的文体文风、时间表述、称谓名称、数字计量、行文注释、图表照片等做了详细的规范要求,部门志的编纂完全可以参考执行。从已形成的部门志来看,恰恰是资料汇编形式居多,能够系统、科学的展现部门事业发展且比较符合地方志规范的志书较少。
  第二轮济南市志计划编修规模仅为400万字,相对改革开放三十年来济南的巨大变化和辉煌成就,只能是概略性,组线条的记述这段历史,在这种形势下,无论从部门本身,还是从全市文化事业发展的大局来看,部门志的编纂将更加凸显其必要性和重要意义。

  
  联系地址:山东省济南市经二路193号市史志办公室 庞新华 邮编:250001
  电话:(0531)860565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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