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诗词曲名词术语释 作者:不详 发布时间:2006-08-04 10:32:15 来源:网络 浏览次数:67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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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试帖诗】诗体名。也称“赋得体”。唐以后科举考试所采用,多为五、七言的六韵或八韵的排律,以古人诗句或成语为题,冠以“赋得”二字,并限定韵脚。平时文人亦有用此体来写诗。以直接或间接歌颂皇帝功德为主要内容,并须切题。 【应制诗】古代臣属奉皇帝之命所作的诗。以歌功颂德、粉饰太平为主要内容,少数作品流露出对当时政治的期望。 【格律】指诗文关于对仗、平仄、押韵等方面的格式和规律。诗歌的格律是构成艺术形式的一个重要特征,古典诗歌中的近体诗特别讲究格律严整,因称为格律诗。新诗虽也讲格律的,但限制不严格。 【八病】声律术语。指诗歌声律上的八种弊病。南朝梁代沈约等讲究韵律,探讨诗文声病,提出八病之说,即平头、上尾、蜂腰,鹤膝、大韵、小韵、旁纽、正纽。后人对八病的解释不尽相同。据《文镜秘府论》所述:平头指五言诗第一、第二字不得与第六、第七字相同(同平、上、去、入)。上尾指第五字不得与第十字同声(连韵者可不论)。蜂腰指五言诗第二字不得与第五字同声,言两头粗,中央细,有似蜂腰。鹤膝指第五字的不得与第十五字同声,言两头细,中央粗,有似鹤膝。(近人从宋蔡宽夫说,以为五字中首尾皆浊音而中一字清者为蜂腰。首尾皆清音而中一字浊者为鹤膝。)大韵指五言诗如“新”为韵,上九字中不得更安“人”、“津”、“邻”、“身”、“陈”、等字(即与韵相犯)。小韵指除韵以外而有迭相犯者(即九字之间互犯)。旁纽一名大纽,即五字句中有“月”字,不得更安“鱼”、“元”、“阮”、“愿”等与“月”字同声纽字。正纽一名小纽,即以“壬”、“衽”、“任”、“人”、为一纽,五言一句中已有“壬”字,不更安“衽”、“任”、“人”字,致犯四声相纽之病。八病说原为研讨声韵和谐变化,对律诗的形成起了一定的作用,其弊病在于刻意追求形式,雕琢繁琐,反而束缚诗歌内容的表达。 【拗体】律诗和绝句不依平仄常格而加以变换者,称为拗体。两联不依常格的,称拗句格。通首全拗的,称为拗律。拗体诗多见于初盛唐。 【拗句格】诗律术语。详见“拗体”条。 【拗救】诗律术语。在律体诗中,凡不符合平仄格式的字,称为“拗”。凡“拗”须用“救”,如上句该平的用仄,下句该仄的则平。平拗仄救,仄拗平救,一拗一救,协调平仄,使音节和谐,称为拗救。拗救大致可分为两大类:一类是本句自救,即狐平拗救。律诗五言“平平仄仄平”句型因第一字用了仄声、七言“仄仄平平仄仄平”句型第三字用了仄声而“犯狐平”时,则在五言第三字、七言第五字改用平声字来补救。另一类是对句相救,有两种情况。其一,大拗必救,指出句五言“仄仄平平仄”句型第四字、七言“平平仄仄平平仄”句型第六字拗时,必须在对句五言第三字、七言第五字用一个平声字作为补救。其二,小拗可救,可不救,指出句五言“仄仄平平仄”句型第三字、七言“平平仄仄平平仄”句型第五字拗时,可在对句五言第三字、七言第五字用一个平声字作为补救,也可以不救。本句自救和对句相救,往往同时并用。 【粘对】诗律术语。近体诗调平仄,有粘、对的规则。粘,取粘连、粘附之义,指前一联对句和后一联出句的平仄必须相同相粘,即平粘平,仄粘仄。对,取相对之义,指同一联内出句和对句的平仄完全相反对立,即平对仄,仄对平。粘对的标志,主要看五言第二、四字,七言第二、四、六字的平仄是否失误。最关键的位置,是五言第二字,七言第二、四字平仄必须分明。 【失粘】作旧体诗术语。指作律诗、绝句时平仄失误,不相粘贴,即后联出句与前联对句的平仄不合粘的规定,致使前后两联雷同。又据宋的陈鹄《耆旧续闻》,表启之类的骈文,若平仄失调,有当时也叫失粘。参见“粘对”条。 【失对】作旧体诗术语。指作律诗、绝句时,平仄失误,即一联之内上下句平仄不符合相反相对的规定。失对就造成上下句雷同。 【诗韵】把同韵的字排列在一起,每韵定一字为韵目,作为押韵的依据。隋陆法言著《切韵》,共分二百零六个韵部,分部过细,不便押韵。唐初规定相邻近的韵可以同用。南宋时,平水人刘渊编《壬子新刊礼部韵略》,把同用的韵合并为一百零七个韵,后人又减为一百零六韵,并称为平水韵,这便是沿用至今的诗韵。唐人实际所用的韵部和平水韵所编的大致相同。 【双声叠韵】音韵学术语。双声指两个字的音节声母相同,如珍珠、参差等。迭韵指两个字的音节韵部相同,如窈窕、荒唐等。双声迭韵是古汉语中构成双音节词的重要构词手段,用于诗歌,则增加语言的音乐美。 【押韵(压韵)】诗词等韵文为使声韵和谐,在句末用同韵的字,谓之押韵,也称用陨。一般是隔句押韵,也有句句相押的。近体诗都把韵脚放在偶句上。词和曲的押韵视不同词调和曲调而定。 【韵脚】指诗词等韵文在句末或联末押韵的字。 【宽韵】诗韵术语。韵书中包含字数多的韵部,与“窄韵”相对而言。如平声的东、支、先、阳、尤等韵,是宽韵。写诗时,在宽韵中选择脚字,余地大,比较轻松。 【窄韵】诗韵术语。韵书中包含字数少的韵部,如平声的微、文、删、蒸、侵是窄韵,写诗时,在窄韵中选择脚字,余地小,限制大。 【叶(xie)韵】也称协句。诗韵术语。今韵与古韵因古今音变不同,故以今韵读古韵文,多不和谐。南北朝有些学者用当时语言读《诗经》,对不和谐的句子中某些字,临时改读某音,称叶韵。至宋人提出古韵通转,不烦改字之说。朱熹作《楚辞集注》推用稍广,其弊至于一字数读,随处可叶。明陈第始用语音演变原理,认为所谓叶韵的音是古代本音,读古音就能谐韵,不应随意改读。清代对古音研究逐渐安定因素精确,叶韵之说随之废除。 【通韵】诗韵术语。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韵部可以相通,或其中一部分可以相通。作诗时通韵可以互押。如平水韵中的“一东”与“二冬”、“四支”与“五徵”、“十四寒”与“十五删”等可通押。古体诗通韵较宽,近体诗则受严格的限制。 【转韵(换韵)】指一首诗中押了两个或更多的韵。在古典诗歌中,古体诗隔若干句则可以转换一韵,至押二韵或二韵以上者。唐以后的古体诗,有的一韵到底,也有的转韵。近体诗不得转韵。新诗用韵自由,不受限制。 【险韵】诗韵术语。1、诗韵中包含字数极少的韵部。如平声的江、佳、肴、咸等韵,写诗时从其中选择韵脚字,余地小,甚至有选不出的危险,故名。2、指诗句用艰僻字押韵,人觉其险,但能化艰僻为平妥,能造成奇特的效果。唐代韩愈喜用险韵,宋代苏轼曾以“尖”“叉”二字为韵,旧时推为险韵中的名作。 【尖叉】指称善于用险韵作诗。宋苏轼有《雪后书北台壁二首》,其一,末二句为:“试扫北台看马耳,未随埋没有双尖。”其二,末二句为:“老病自嗟诗力退,寒吟《冰柱》忆刘叉。”用“尖”“叉”二字押韵,虽用险韵,而造语自然,平稳妥贴,为险韵之名作。后因以“尖叉”为善用险韵之代称。 【首句用韵】作旧体诗术语。近体诗是隔句用韵的,但首句入韵(押韵)或不入韵都可以。如唐杜甫《春望》:“国破山河在,城春草木深。”首句不入韵,五言诗多如此。唐李白《望天门山》:“天门中断楚江开,碧水东流直北回。”首句入韵,七言诗多如此。 【失韵】即出韵。指作诗词押韵违反格律,使用非同韵部的字。多就近体诗而言。唐宋以来,律赋、骈文、诏令、表启之类,上下句平仄不调,也叫失韵。 【进退韵】亦称进退格。律诗用韵的一格。进退韵是两韵间押,即第二、第六句用与甲韵,第四、第八句则用与甲韵相通的乙韵。如“寒”、“删”二韵,或“虞”、“鱼”二韵,一进一退,相同押韵,故名。 【辘轳韵】亦称辘轳格。律诗用韵的一格。辘轳韵是双出双入,即律诗第二,第四句用甲韵,第六、第八句用与甲韵相通的乙韵,如先用“七虞”,后用“六鱼”,双出双入,有如辘轳,故名。 【葫芦韵】亦称葫芦格。为作诗用韵的一格。葫芦韵是先二后四,如“东”“冬”通押,先二韵“东”,后四韵“冬”,先小后大,有如葫芦,故名。 【和韵】和诗一种方式,即比照原诗中的韵作诗,可分为三种情况:⑴用原韵,而与原作韵脚的字不同,称依韵。⑵用原韵,也用原字,且韵脚字的先后次序都相同,称次韵,亦称步韵。⑶用原韵原字,而韵脚字的选后次序不同,称用韵。 【次韵】又称步韵,和韵的一种。即和他人诗词,用原作的韵和韵脚,且韵脚字的先后次序相同。始于唐代元稹与白居易的互相唱和。《旧唐书。元稹传》自叙:“白居易雅能诗,就中爱驱驾文字,穷极声韵或为千言,或五百言律诗,以相投寄,小生自审不能过之,往往细排旧韵,别创新辞,名为次韵相酬,盖欲以难相挑。”至宋以后,尤为盛行。 【分韵】又称赋韵,旧时作诗的方法之一。数人相约赋诗,选定数字为韵,由各人分拈,并依所拈的韵,赋成诗句。古代诗人联句时多用之,后人分韵并不限于联句。 【赋韵】即分韵,旧时作诗的方法之一。赋是给予或分配的意思。(参见“分韵”条) 【限韵】指数人一起写诗填词时,限定一个韵,依韵成篇。限韵有两种情况:⑴限韵不限字。⑵限韵也限字,即限定用某韵中的某几个字。 【和诗】指作诗与别人相互唱和,多用于诗人间的酬答,和诗有不限定和韵或限定和韵两种方式。 【分题】旧时作诗方法之一。诗人聚会,分找题目以赋诗,称分题,亦称探题。宋严羽《沧浪诗话·诗体》谓:“有分题”。自注:“古人分题,或各赋一物,如云送某人分题得某物也。或日探题。”分题有时也分韵,但不限制。 【口占】指作诗的一种方式,不拟草稿,随口吟成。如随口吟成绝句或律诗一首,称做“口占一绝”或“口占一律”。 【口号】⑴古体诗的题名。表示作诗未似草稿,随口吟成,与“口占”相似。如南朝宋鲍照《还都口号》。唐李白、王维、杜甫等都有口号诗。⑵颂诗的一种。宋时皇帝每当春秋节日和皇帝的生日举行宴会,乐工致辞,然后献诗一章,歌功颂德。这种诗称做口号。见《宋史·乐志》。 【联句】写诗的一种方式。两人或数人共作的一诗时,人各一句或几句,辗转相继而成篇,叫联句。相传汉武帝与群臣合作的《柏梁台诗》,为联句之始,不可信。此作诗方式起于南朝,沿至唐代较风行。 【集句】用前人一家或数家的诗句,拼集而成一诗的作诗方式。晋代傅咸的《七经诗》为现存最早的集句诗。宋代集句之风,更为盛行,王安石亦工于此。明代传奇中的下场诗也多为集句诗。 【赋得】凡指定、限定的诗题,例在题目上加“赋得”二字。南朝时已有此作,如梁元帝有《赋得兰泽多芳草》一诗。试贴诗、应制之作、诗人集会分题、即景赋诗者,亦都常在题首冠以“赋得”二字。 【首联】指律诗的第一、第二两句。律诗共八句,每两句为一联,一首诗分成四联,一、二句叫首联,三、四句叫颔联,五、六句叫颈联,七、八句叫尾联。首联不必对仗。 【颔联】指律诗的第二联(三、四两句),必须对仗。参见“首联”条。 【颈联】指律诗的第三联(五、六两句),必须对仗。参见“首联”条。 【尾联】指律诗的第四联(七、八两句),不必对仗。参见“首联”条。 【平仄】声律专名。古汉语声调分平、上、去、入四声。平,指四声中的平声。仄,指四声中的上、去、入三声。旧时诗词歌赋及骈文中所用的字音,平声与仄声相互调节,使声调和谐,谓之调平仄。 【一三五不论】作近体诗时调平仄的通俗口诀。为“一三五不论,二四六分明”的略称。指七言诗句第一、三、五字平仄可以不拘,第二、四、六字必须依照格式,平仄相间,不能变动。由此类推,五言诗句则为一、三不论,二、四分明。这个口诀,简单明快,便于记忆,但不全面、不准确,不能概括近体诗调平仄的复杂变化。 【三平调】诗律术语。指诗句末尾连用三个平声。此为作近体诗的大忌,而又是古体诗的典型特征。 【狐平】诗律术语。律诗大忌。五律中“平平仄仄平”句型的第一字、七律中“仄仄平平仄平”句型的第三字,必须是平声,否则就是“犯狐平”,也就是说,除了韵脚之外,只余一个平声,是不许可的。倘若用了仄声字,则要采取“拗救”的办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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