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简介】任小燕(1964-),女,山西省石楼县人,副编审,山西师范大学历史系毕业,主要从事地方史志研究。工作单位:山西省史志研究院。 [摘 要> 志书评审是提高质量的重要环节,志书修纂一方,应本着求实的态度组织评审。评审人员应以高度的责任感对待评审。 [关键词> 评审;求实;责任感 志书在出版问世过程中。除了方志系统正常的编(编辑、校对,下同)审(“三审制”中的审稿,下同)工作外,通常还有两个带有社会评判性质的重要环节:一个是志书出版前的评审.一个是志书出版后的评审。二者的共同点是,通过方志系统内外专家学者对志稿或志书的评审,指出优长使之发扬广大,发现错误促其改进。因此,志评很重要,它是方志学术发展的动力。 相比之下,志书出版前的评审比出版后的评审更为重要。现实生活中出版后志书的评审带有成品检评性质,除发现重大原则问题,需立即决定停止发行、封存报废或进行技术处理外,一般是以“马后炮”的评价,促使志书出版发行过程中的有关人员,加强责任感,努力提高今后的工作质量。显然,其时发现的错漏,只能等到志书再版时修改。负面影响不易挽回。而志书出版前的评审则主要是检查志稿可否出版,以及如何加工修改的问题。评审过程中发现的错漏能够及时得到改进,有利于志书的质量和社会效益的提高。所以,提高志书质量,应加强志书出版前的评审工作。 加强志书出版前的评审工作应从两个方面做起。 1.志书修纂一方应本着求实的态度组织评审 (1)保持平实心态。本届所修志书由于记述的内容时间跨度大、门类多,所以篇幅都比较庞大,一部志书从篇目设定、搜集资料、完成书稿到评审出版,往往需要十年左右的时间。修纂人员经过这么多年的苦干,急切盼望志书早日出版问世。这种心情是正常的。可以理解的,但在志稿评审过程中应加以克制,以免影响到评审人员的评审工作。 (2)根据具体情况选择评审人员。志稿评审专业性较强,评审人员显然应以专家学者为主。同时,志稿是修某人员多年辛勤劳动的结果,那方面强一些,那方面弱一些,他们心中有数。因而选择评审人员时应和志稿的情况以及自身的经济能力等联系起来加以选择,不一定见专家就请,逢名人即聘,对志评无实质意义的人员应少请或不请。切记,评审的目的只有—个,即“挑刺专业户”(许多评审人员的自称)为志稿好好“挑刺”,以提高志书的质量。 (3)为评审人员提供完整的志稿。虽然评审人员都只是某科或某几科的行家里手,审稿时也有自己的专攻对象,但由于志书是一个有机体,各章节之间多有联系,因而让评审人员在攻其所长的同时,兼顾志稿的总体,在联系中看问题,解决问题.其评审意见会更趋合理。因此,供稿时不要只向评审人员提供其所长的相关部分,而应提供完整的志稿。 (4)尽可能为评审人员提供高质量的志稿。志稿的质量是影响志稿评审的重要因素之一。参加评审的志稿通过前期编审人员的工作应尽力做到思想正确,资料翔实丰富,体例合理科学,表述准确,不要把编审人员的工作,诸如史料的核实、结构的调整以及字词句的修改等统统留给志稿评审人员,从而分散了志稿评审人员的注意力,影响志稿的评审效果。 (5)给评审人员以充足的审读志稿的时间。评稿就得先阅稿,不仔细地阅稿,就不能对志稿作出全面准确的评价。加之志稿篇幅庞大。因此,组织者应在评审会召开前的适当时间把志稿发送至评稿人员手中,以便其有足够的时间审读志稿,不要在评审会召开前的两三天或评审会召开时才让评审人员与志稿见面。评审人员不能全面、深入、充分地审读志稿,势必影响到志稿的评审效果。 (6)淡化形式,讲求实效。方志机构早有“清水衙门”之称,尤其是基层机构,经费拮据,工作艰苦,人所共知。但目前看来,许多地方用好不容易筹集到的款项组织的评审会却往往流于形式。表现之一,人员繁多。专家学者外,对志稿讦审非有实质性意义的人员越来越多,仿佛参评的各路人马愈齐全,会议规模愈大或规格愈高,志评效果就愈好。表现之二,会期拉长,且多用在组织参评人员游玩之上。当然,尽可能地为参评人员提供舒适的工作条件,是无可非议的,但如果过分地在这方面追求、攀比,以至与实质性的评稿工作的位置发生倒转时,不得不让人有企图“贿赂”过关之嫌。表现之三,费用增加。这是前两个表现的必然结果。而这一切不仅无补于志稿评审的实际效用,而且增加了承办单位的负担,更违反了国家提倡节俭的有关规定。所以,各地应从实际出发。端正评审目的,采用灵活适用的形式组织评稿。 2.志稿评审人员应以高度的责任感对待志稿评审工作 志稿评审人员是代表社会应邀评稿的。评审结果,其一,解决的是志稿可否出版这一问题,这是评稿的主要目的,也是能否为社会推出高质量志书的关键问题;其二,评稿的同时实质上也对志稿的作者及编审人员的水平作了一番评判;其三,志稿的评审无形中也对评审人员自身进行了一次检验,而且是全方位的检验:是否有正确的观点、严谨的学风、科学的知识、高尚的品德……所以,于公于私,评审人员都应严肃对待志稿的评审事宜:认真全面地审读志稿,提出合理且易操作的修改建议,并且是实话实说。这里尤其需要强调的是后者。 我们知道,实话实话也即秉笔直书。它是历代编史修志必须奉行的原则。那么作为志书出版发行过程中重要环节的志评,在现实生活中又是怎样一种情形呢?毫无疑问,本届修志工作中,得益于高质量评审工作的志书很多,所以本届修志的特点之一即是专家参与(当然,志评只是专家参与的一个方面)。但在“说好话风”的影响下,也有不少志书因“伪劣”的评审工作而受害不浅。多次参加我省各级志稿(书)评审工作的李裕民教授在《<运城地区志>读后感》(《沧桑》2000年2-3期)中谈了他“多年来参与评审的感想”,其中关于写书评一事是这样说的:“按理应该实话实说.但这又与当前盛刮的说好话风相逆,易被误解为故意找岔、挑剔,影响评奖、晋升职称,顺风走又与秉笔直书的传统相悖,与自己一贯风格相悖,于是只好婉拒、不写。有时碍于人情,非写不可,就采取中间路线.多写优点,少写缺点。我看过一些专家、学者写的书评,有走中间路线的,也有过分拔高的。这样做下去好吗?我感到有些惶惑。” 鉴于此,志稿评审人员应该强化自身的责任感,高度重视志书出版前的评审工作。同时,身为专家学者,理应成为党中央“以德治国”思想在地方志评审工作中的模范实践者。 最后,让我们重温李铁映同志1997年8月20日在全国地方志颁奖大会上的讲话中有关志书质量问题的一段论述:“志书的质量是志书的生命,是志书的价值所在。志书能不能流芳百世,就看它的质量如何。它必须是一部精品。质量不高,谬误百出,不但不能流芳百世。还会损害当代,贻误后人。越是在志书编纂迅速发展的时候,越是在将要完成本届修志任务的时候,越是要强调志书的质量。” 本文原载《沧桑》2001年第6期增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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