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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诗歌通史》第三次编委会会议综述

作者: 发布时间:2006-09-14 10:19:25 来源:中国诗歌网 浏览次数:3725

 
2005年4月16、17日,首都师范大学中国诗歌研究中心重点科研项目《中国诗歌通史》(十卷本)第三次编委会在北京市政府宽沟招待所召开。来自首都师范大学、北京大学、人民大学、北京语言文化大学、山东大学、北京广播学院等高校的十位主编李炳海、赵敏俐、钱志熙、吴相洲、韩经太、张晶、左东岭、王小舒、王光明、吴思敬,参加了此次会议。
  赵敏俐(首都师范大学)首先就提交的样稿作了主题发言。他指出汉代诗歌是中国诗歌在从上古到中古的历史转型期,本卷编纂的重要指导思想是描述这一转型期给中国诗坛的发展带来的影响。从诗体的角度上讲,本卷将囊括乐府体、五言诗、七言诗以及其它诗体形式;负责主要论述骚体赋,同时从文体分类的角度说明赋与诗在汉代产生分庭抗礼局面的根本性原因,力求全面地描述汉代诗歌发展的整体过程。
  与会者就赵敏俐提交的样稿进行了热烈的讨论,现场气氛十分活跃。王光明(首都师范大学)提议在上述观念的阐述时,可从五言诗体的角度去重新审视。左东岭(首都师范大学)强调了应注重汉代诗歌在中国诗坛上实际发生的历史影响,以此来突出其历史地位;并可以在标题的设置上突出五言诗的诗体特征。李炳海(人民大学)指出在编纂成书的衔接方面,也应相应的顾及到三言诗的发展与分流;而对于五言诗的评价则可首先确立一个范型,然后再将其进一步具体化;艺术生产方式的多元性最终导致了诗体产生的多源性,由此可知其他文体之中也有诗歌形成的因素,如赋中五言句段的与五言诗的同步发展。
  吴相洲(首都师范大学)、吴思敬(首都师范大学)分别提出了关于历代诗歌评价的贯穿的具体操作方式,具体来说就是如何评价不同作家在当代的实际影响,以及在编写整套《中国诗歌通史》时,是否需要向读者直接陈述编者的主观立场。后经集体讨论决定了本书的叙述原则。在具体编写全书时,编者应该尽量避免文本中叙述主语的出现,必须表明阐述思想时一律采用“本书”的表述方式。在引用他人学术观点时,编者应该尽量引用重要知名学者的叙述立场。
  钱志熙(北京大学)提出在编纂《中国诗歌通史》一书时,需要注重不同经典之间的价值关系,在崇尚自然与崇尚艺术技巧方面,应该做到两者兼顾。韩经太(北京语言文化大学)指出应该突出词的地位、艺术特征以及唐宋诗的相互关系。张晶(北京广播学院)认为应深化曲的产生过程中传统诗歌与音乐的相互关系,深入描述曲的体貌特征,把雅、俗观念的交织错综作为一个重要背景呈现出来,突出辽金元诗歌史的少数民族特质。王小舒(山东大学)指出诗歌艺术传统及诗歌精神传统两大传统的并重和带有风格特色的诗体的出现的重要性。
  此次会议在2004年《中国诗歌通史》第二次编委会的商议编撰结果的基础之上,详细讨论了每位主编提交的样稿,并对全书的基本内容和撰写原则的最后审核和具体细节达成了共识,确定了下次编委会会议的具体时间以及最终的交稿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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